事项名称 |
生育登记服务 |
事项类别 |
登记服务 |
办理依据 |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豫卫指导〔2016〕7号) |
办理条件 |
无子女的于生育第一个子女前,已有一个子女的于生育第二个子女前进行登记。 |
提交材料 |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结婚证,代理登记的应提供委托书 |
办理流程 |
填写《生育服务证登记表》,免费发放生育服务证。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办理 |
办理时限 |
即时登记,即时发证。 |
受理机构 |
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乡)卫生计生办证大厅。 |
表格下载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周一到周五) 工作时间 |
联系电话 |
咨询电话:33168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