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篇 建设健康鹤壁
第一章 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第二篇 普及健康生活
第二章 加强健康教育
第三章 倡导健康行为
第四章 增进体质健康
第五章 促进心理健康
第三篇 优化健康服务
第六章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
第七章 优化医疗服务
第八章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第九章 强化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第四篇 完善健康保障
第十章 完善医疗保障
第十一章 强化药品供应保障
第五篇 建设健康环境
第十二章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第十三章 优化健康生活环境
第十四章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第十五章 完善公共安全体系
第六篇 发展健康产业
第十六章 优化多元办医格局
第十七章 推进健康服务新业态
第十八章 加快发展医药产业
第七篇 健全支撑体系
第十九章 加强人才科技支撑
第二十章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第二十一章 推进健康法制建设
第二十二章 完善健康筹资机制
第二十三章 加强健康信息化服务
第八篇 强化规划实施
第二十四章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十五章 加强宣传引导
第二十六章 强化规划管理
为全面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加快推进健康鹤壁建设,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中原2030”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编制《“健康鹤壁2030”规划纲要》。
第一篇 建设健康鹤壁
第一章 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发展基础。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发展健康事业。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和体育运动,持续实施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等综合治理,健康领域改革发展取得显著进步。截至2015年,全市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5.83岁,婴儿死亡率下降到3.5‰,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0.45/10万,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平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同时,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相比,我市卫生与健康领域仍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健康服务供给总体不足,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较大,城市优质服务短缺与基层基本服务能力薄弱并存,高端人才和全科、儿科、精神科等医疗资源尚难以满足需求。公立医院改革有待深化,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有待完善,医疗保障水平仍需提高,医保支付对医疗服务的激励约束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部门协同推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还不完善。居民健康素养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健康生活方式尚未普及,常见病、慢性病多发高发,健康促进、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各环节缺乏有效衔接。传统环境卫生问题与新型环境卫生矛盾交织。医药产业规模较小、研发创新能力不强,健康产品与服务供应保障能力不足。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生态环境及生活方式变化等,也给维护和促进健康带来一系列新挑战,需要从战略层面统筹解决。
推进健康鹤壁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全面提升市民健康素质、实现人民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未来13年,健康鹤壁建设面临诸多机遇。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深刻阐明建设健康中国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党和国家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为健康事业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条件。鹤壁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正在迈向中高端水平,为维护人民健康奠定了坚实基础;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提速,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提高、消费结构升级,进一步拓展了健康服务的市场空间;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以科技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持续推进,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各领域改革不断深化,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健康领域可持续发展构建强大保障。鹤壁卫生与健康事业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迎来了上层次、上台阶的最佳时机。全市上下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全力推进健康鹤壁建设。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化健康服务、普及健康饮食、培养健康行为、共创健康环境、繁荣健康产业为重点,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加快转变健康领域发展方式,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大幅提高健康水平,显著改善健康公平,打造具有鹤壁特色的健康城市。
(三)基本原则。推进健康鹤壁建设,应坚持和遵循以下原则:
——健康优先。促进全民健康是建设健康鹤壁的根本目的。要树立大健康、大卫生观念,把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逐步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经济社会发展模式。
——需求导向。有效满足人民健康需求是建设健康鹤壁的核心任务。要逐步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健康为中心,优化健康服务供给模式,提供全周期、全方位健康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健康需求。
——公平可及。促进健康公平是建设健康鹤壁的首要目标。要强化政府责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逐步缩小城乡、地区、人群间基本健康服务和健康水平的差异。
——共建共享。共建共享是建设健康鹤壁的基本实施路径。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加强部门之间联动,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引导人人加强自我健康管理,控制健康危险因素,形成维护和促进健康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社会氛围和强大合力。
(四)总体目标。到2030年,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健康服务优化升级,健康饮食和健康行为习惯全面普及,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环境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健康产业繁荣发展,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健康水平大幅提高,健康公平显著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到2030年实现以下目标:
——健康水平明显提升。居民身体素质显著增强,2030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5岁,人均健康预期寿命显著提高。
——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明显控制。全民健康素养大幅提高,健康生活行为全面普及,重大疾病危害的影响减弱,健康生产和生活环境基本建成,食品药品安全得到保障。
——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加强。以人为本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民基本健身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健康保障体系更加牢
固、完善,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显著提升。
——促进健康的制度体系更加公平和完善。有利于健康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卫生与健康投入明显增加,实现健康领域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健康鹤壁2030” 规划主要指标 |
||||
类 别 |
指 标 |
2015年 |
2020年 |
2030年 |
1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5.83 |
77.30 |
79.50 |
2 |
婴儿死亡率(‰) |
3.50 |
≤3.40 |
≤3.30 |
3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4.54 |
≤4.51 |
≤4.49 |
4 |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
10.45 |
≤10.00 |
≤9.00 |
5 |
《国民体质测试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 |
91.50 |
95.00 |
98.00 |
6 |
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10.03 |
20.00 |
30.00 |
7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 人口占总人口比例(%) |
35.00 |
40.00 |
50.00 |
8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 |
比2015年下降10% |
比2015年下降30% |
9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
2.21 |
2.60 |
3.10 |
10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 |
-- |
﹤30 |
25左右 |
11 |
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60.46 |
持续改善 |
持续改善 |
12 |
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50.00 |
持续改善 |
持续改善 |
13 |
健康服务业规模(亿元) |
— |
50 |
80 |
第二篇 普及健康生活
第二章 加强健康教育
(一)提高健康素养水平。实施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倡导科学健康观,强化个人健康责任,发展健康文化。开展覆盖全市居民的健康素养和生活方式监测,评估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定期发布居民健康指南,引导形成健康生活方式。深入推进健康教育进社区、进家庭、进乡村、进学校、进单位“五进”活动,大力推行“社区—家庭—个人”健康管理模式。加强健康信息发布及健康科普平台建设,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打击虚假健康信息和广告,利用各类媒体传播健康知识。推进健康促进机构、健康促进单位和健康促进家庭的创建及评选活动,形成人人知晓健康知识、人人崇尚健康的良好氛围,全面增强居民健康素养。
(二)提高健康教育水平。强化与社会组织、群众团体的沟
通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健康教育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健康教育服务能力。强化市级和区县健康教育基地或健康教育馆建设,加快健康促进区县、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 “健康小屋”,在每个社区建设 “居民健康教育活动室”,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服务,引导居民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三)加强青少年健康教育。加大学校健康教育力度,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以中小学为重点,完善学校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强化学校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完善医疗机构、社区、单位、学校、公共设施、健康教育基地等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功能,实施重点人群、重大疾病健康教育,促进健康教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第三章 倡导健康行为
(一)引导合理膳食。发布居民膳食指南,普及膳食营养健康知识,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开展居民营养监测,推行儿童、青少年营养午餐,加强慢性病、老年人、孕产妇等重点人群膳食指导。倡导居民低盐低脂饮食,鼓励开发低糖、低脂和低盐食品。建设健康食堂和示范餐馆。建立临床营养工作体系,实施临床营养干预。到2030年,居民营养知识素养明显提高,营养缺乏疾病发生率显著下降,超重、肥胖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二)促进控烟限酒。全面贯彻落实地方控烟法规,大力宣传烟草烟雾危害知识,全面推进控烟履约工作,加大无烟环境创建力度,提高全社会控烟意识,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加强限酒健康教育,控制酒精过度使用。加强酒精使用有关疾病预防和干预,强化有害使用酒精监测。落实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措施,保护青少年人群免受烟草酒精危害。
(三)减少不安全性行为和毒品危害。强化社会综合治理,以青少年、育龄妇女、流动人口为重点,开展性健康、性道德和性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干预,减少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有效降低性传播疾病的发病率。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强化戒毒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构建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相结合的戒毒工作机制,规范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扩大戒毒药物维持治疗覆盖面。做好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帮扶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强跟踪管理和行为干预。
第四章 增进体质健康
(一)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继续制定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发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培育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扶持推广传统民俗运动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行业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扶持群众性体育健身团体发展,加快乡镇(街道)体育组织建设。定期组织优秀运动员参加全民健身社会公益活动,传授运动技能。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指导服务。到2030年,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50%,群众身体素质稳步增强。
(二)完善公共体育服务设施。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和社区全民健身设施配建标准,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设施,加强健身步道、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场地设施建设。加强城区公园、广场等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维护。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无障碍条件。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建设体育设施和场地,完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鼓励社会捐赠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到2030年,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以上,在城镇社区实现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
(三)推进体医融合。发布体育健身活动指南,建立完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重点针对糖尿病、高血压、骨质疏松等各类慢性病制定多样化体医融合治疗手段。从居民体质监测(健康体检)、居民健康指导、居民健身宣传指导等环节入手,构建社区体医融合的公共服务新模式。加强体医融合人才培养。开展全民体质测试,加强区县、乡镇(街道)国民体质监测点建设。强化全民健身活动状况监测分析,综合运用居民营养与慢性病状况调查等监测数据,推进全民健身科学决策。
(四)促进重点人群体育健身。制定实施老年人、青少年、职业人群及残疾人等重点群体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加强公益性老年健身体育设施建设,促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体育设施功能衔接,广泛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积极鼓励和推广工间操活动。加强学校体育教育,到2030年,学校体育设施与器材配置达标率达到100%,学生每周参与中等强度体育活动达到3次以上、在校每天运动不少于60分钟,每位在校学生都熟练掌握1-2项终身受益的竞技类体育运动技能。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体系,《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到25%以上。加大对全民健身助残工程的支持力度,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全民健身服务供给。
第五章 促进心理健康
(一)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包括市和区县两级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专科门诊、心理咨询室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两县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精神科或心理治疗门诊。建设市心理危机干预中心,分级组建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到2030年,全市每10万人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4.5名,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1-3名专兼职精神病防治人员。规范心理咨询机构设置,加强心理咨询师管理,在学校、监禁及强制性教育改造场所、大型企事业单位配备合格的心理咨询专业人员。
(二)强化心理疾患预防和早期识别。加大全民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力度,提升心理健康素质。关注儿童、青少年、孕产妇、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特殊职业人群心理问题,通过体检筛查、专项排查等多种方式确保早期发现,通过心理援助服务实施早期干预策略。依托基层组织及社会团体,广泛开展相关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疏导。
(三)完善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服务管理,优化康复措施,强化监护责任,降低危险行为发生率。完善救治救助制度,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治疗性康复服务项目的支付范围,推动实施免费服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政策。全面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到2030年,全市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实现全覆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95%以上。
第三篇 优化健康服务
第六章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
(一)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控。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巩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完善主要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体系,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结合单位员工定期体检制度,实现慢性病早期发现、早诊早治。基本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干预全覆盖,将重点癌症、脑卒中等重大疾病早诊早治适宜技术纳入诊疗常规。加强学生近视、肥胖、龋齿等常见病防治。到2030年,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下降30%,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提高15%,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25%以内。
(二)有效防控传染病。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疾病防控能力。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规范报告法定传染病。落实国家免疫规划,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维持在较高水平,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探索引入商业保险模式。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全面落实临床用血核酸检测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疫情继续保持低流行水平。加强肺结核患者发现力度,强化耐多药肺结核筛查和监测,实现患者全程随访管理。有效应对流感、手足口病、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疫情,完善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禽流感等人畜共患传染病综合治理策略。防范突发急性传染病输入,加强鼠疫、霍乱等烈性传染病防控。加强区域协作,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到2030年,消除疟疾、麻风病。
(三)消除地方病。加强重点地方病综合防控,强化碘缺乏病、地氟病等重点地方病病例筛查和监测,通过合理补碘、科学改水、健康教育等综合干预措施,有效降低地方病危害。到2030年,消除碘缺乏病、地氟病。
(四)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建立健全重大经济社会政策人口发展影响评估机制,促进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衔接。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优化结构并举转变,引导群众负责任、有计划地安排生育。
整合卫生计生资源,巩固和完善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网络,加强人口流动迁移趋势、卫生计生服务状况等研究。健全出生人口监测机制,建立部门之间、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工作制度。围绕增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由管理为主向更加注重服务家庭转变,由主要依靠政府力量向政府、社会和公民多元共治转变。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严厉打击“两非”行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到2030年,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平衡。
适应生育政策调整,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实施城乡统一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开展新家庭计划和生育关怀行动。
(五)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不断拓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适时调整项目经费标准。强化服务提供和第三方监测评估,提高服务质量和群众受益率,使群众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到2030年,基本建成与城乡居民全生命周期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密切相关、财政可负担、技术可行、覆盖全人群的服务项目清单,对居民主要健康问题实施有效干预,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第七章 优化医疗服务
(一)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发展。全面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统筹配置市办医院等优质资源,统筹政府和社会办医,缩小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质量差异,全市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均质化的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服务。域内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按照人口、服务半径和疾病谱合理布局,实现人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补齐老年病、长期护理、临终关怀等资源短板。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到2030年,基本形成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
(二)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大疾病联合防控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实现医防结合。建立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形成科学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建立“治疗—康复—长期护理”完整医疗服务链。完善医疗联合体、医院集团等多种分工协作模式,逐步减少三级医院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比例。
(三)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强力推进市人民医院“三甲”创建工作,完善医疗质量评估与控制体系,建成覆盖临床主要专业的医疗质量评估与控制组织,落实临床诊疗规范和标准,建立医疗质量评估与控制信息平台,持续改进医疗质量。通过改善就诊环境、开展预约诊疗、优化服务流程、实施优质护理、开展医疗服务质量问卷调查、构建医疗纠纷“大调解”环境等措施,千方百计解决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突出的医疗服务问题,持续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八章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一)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健全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加强县中医院建设,扶持引导社会办中医院和中医诊所发展。加强中医重点学科与专科建设。开展慢性疾病中医临床联合攻关和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探索中医综合治疗模式。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国医堂建设。到2030年,中医药服务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注重师承教育,继续开展“师带徒”“名老中医传承工程”建设等工作。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制度,加强对中医药临床诊疗技术、民间医药知识技术和传统中药技术的继承应用。加强中医优势病种、重大疾病和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充分挖掘我市医院特色中药传统制剂资源,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利用。
(三)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服务,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探索中医健康保障模式,为群众提供中医特色健康管理。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和中医药特色养老机构。推广中医养生保健运动,开发中医药养生保健产品。深化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打造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示范项目,形成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精品。
第九章 强化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一)促进妇女儿童健康发展。完善妇女儿童发展政策体系,
凝聚各方力量,为妇女儿童提供系统、规范、覆盖生命全周期的基本健康保健服务,着力降低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强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阻断工作,规范孕产期健康管理,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全力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控体系,减少儿童出生缺陷发生。建立危重新生儿转诊救治网络,开展新生儿复苏和儿童疾病综合管理工作。降低儿童低体重发生率和生长迟缓发生率。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规范引导早教服务机构发展。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建立危重孕产妇转诊救治网络,加强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继续开展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试点工作,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
(二)培育医养结合健康养老产业。完善医养结合健康养老服务体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医疗和养老结合服务资源,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城市、村镇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在养老机构设立医疗点(分院)或发展远程医疗,鼓励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康复机构,符合条件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到2030年,养老服务设施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
创新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之间建立转诊与合作关系,打通养老机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支持医疗机构提供养老服务,鼓励设立老年病专科,建设医疗和养老机构结合体。大力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鼓励社区卫生中心发展日间照料、全托、半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人照料服务,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提供上门巡诊等健康延伸服务。探索建立长期护理健康保险制度。到2030年,初步实现养老社会化,家庭养老负担大大减轻。
(三)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务模式。健全以社区为依托,预防保健、医疗救治、康复护理并重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的能力,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增强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医疗服务的能力,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促进医养结合,为老年人提供融住院、康复、护理、生活照料、临终关怀为一体的健康和养老服务。加强老年常见病、慢性病健康指导和干预,开展老年心理健康和关怀服务。
(四)加强流动人口、贫困人口健康服务。提升流动人口家庭发展能力,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做好流动儿童预防接种服务,加强流动人口传染病防控,完善流动孕产妇和儿童保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脱贫攻坚部署,坚决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紧密结合,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突出重点人群、重点病种,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强化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联动,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和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水平。到2020年,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维护残疾人健康。加大符合条件的低收入残疾人医疗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加强部门配合,完善残疾预防体系,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计划,抓好我市山城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创建工作,采取切实措施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着力防控疾病致残,努力减少伤害致残,显著改善康复服务,有效控制残疾发生和发展。到2030年,有需求的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到100%,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到90%。
第四篇 完善健康保障
第十章 完善医疗保障
(一)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建立较为完善的基本医疗保险、
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相互联通,覆盖全体居民的多层次、差异化医疗保障体系。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待遇水平动态调整机制,均衡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合理确定政府与个人分担比例,实现基金中长期精算平衡。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健全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完善“一站式”结算服务,加强各种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
(二)完善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严格落实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探索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基本医保。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积极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类付(DRGs)、按服务绩效付费,形成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复合型付费方式,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与风险分担机制。充分发挥医保支付制度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实现医保智能监控,将医保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推进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确保群众参保畅通。严厉打击骗保等违法行为,保障基金使用安全高效。
(三)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企业和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丰富健康保险产品,开发适合孕产妇、儿童、老年人特点的保险产品。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探索建立以医生信用和疾病诊治结果为基础的医生医疗责任保险。建立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的合作机制,发展健康管理组织等新型组织形式。到2030年,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显著提高。
第十一章 强化药品供应保障
(一)完善国家药物制度。公立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强化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完善基本药物制度运行监测评价信息系统。保障儿童用药。强化药物政策研究,建立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完善罕见病、特殊人群用药保障政策。按照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强化价格、医保、采购等政策的衔接,制定完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政策,坚持分类管理,加强对市场竞争不充分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监管,建立药品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
(二)深化药品、耗材流通体制改革。发展医药电子商务,丰富药品流通渠道和发展模式,形成现代医药流通新体系。落实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主体地位,鼓励联合采购。强化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和预警,建立常态短缺药品储备制度和应急供应机制。加强药品、耗材采购监管,强化高值耗材准入监管,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提高农村和边远地区药品配送能力。完善执业药师制度,加大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力度。
(三)构建现代化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体制。提高监管队伍业务素质,建成监管专业化教育培训体系,切实提升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能力。全面落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药品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针对药品流通领域新业态,充分利用实时监控、远程监控、电子监管等手段,加强药品供应链安全监管,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加强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强化对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评价和预警。完善进出口药品的质量监管工作机制。加强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管理,提高医疗机构药品和配制制剂质量管理规范化水平,加强特殊药品监管。
完善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监管,依法从严落实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与备案管理要求。全面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促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实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化妆品质量安全水平。完善药品安全协调和应急处置体系,把药品安全纳入城市公共安全体系。
第五篇 建设健康环境
第十二章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回收利用,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完善农村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建设,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强化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加强水质安全全过程监管。大力开展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建立覆盖城镇的监测网络。到2030年,鹤壁市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争取创建成国家健康城市,国家卫生城镇数量达到全市城镇总数的15%,实现省级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全覆盖。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农村污水处理受益户覆盖率达到80%,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农村集中式供水比例达到90%,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合格率达8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城镇“四害”密度全面持久达到国家C级标准以上。
第十三章 优化健康生活环境
(一)加强影响健康的环境问题治理。实行环境质量目标考核,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切实解决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深化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完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联合预警机制,全面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促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推进饮用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强化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实施控制单元水环境质量管理,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制度,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逐步提高全市土壤环境质量。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有效保护生态系统和遗传多样性。加强噪声污染防控。
加强城镇化、流域开发、能源资源开发等规划环评,推动重点行业规划和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强化源头预防。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全面实施工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推动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建立排污台账,实现持证按证排污。加快淘汰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工艺、设备与产品。实施重点行业企业限期达标排放改造。
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建立覆盖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人群暴露监测和健康效应监测的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建立环境健康风险沟通机制。建立统一的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
(二)积极预防和减少伤害。建立伤害综合监测体系,开发重点伤害干预技术指南和标准。加强儿童和老年人伤害预防和干预,减少儿童溺水、老年人意外跌落,提高儿童玩具和用品安全标准。预防和减少自杀、意外中毒。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建立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减少消费品安全伤害。
第十四章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建成市、县、乡三级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健全食品安全全程追溯体系,实现监管从源头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全覆盖。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治和统防统治,控制重金属、有毒化学品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进入土壤环境,实现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总量零增长。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建设涵盖市、县、乡、村四级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统一平台,建成覆盖追踪溯源、日常监管、移动执法、应急指挥、预警监测、信用管理、检验检测、行政服务八大应用系统。促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发展,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水平和监管能力。严格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纪责任追究,重典治乱,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贯彻实施全国、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加强全市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支撑体系建设。形成“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协调指导、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活动,以安全创建为手段,充分调动各利益相关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集中资源投入,打造一批“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食品安全县,示范带动各级、各层面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普及膳食营养和健康知识,建立健康居民饮食营养监测体系,为居民创造更加健康、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
到2020年,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明厨亮灶”视频工程全面普及,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实行信用体系分级管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率和食品安全员(师)设置率达到100%。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公众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超过90%,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实现全覆盖,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食品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第十五章 完善公共安全体系
(一)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强化煤矿、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构建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两条防线。推动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健全有关健康干预措施。完善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强化职业病报告制度,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促进工作。加强放射诊疗辐射防护工作。
(二)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划和建设,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治理公路安全隐患。严格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自律意识。强化安全运输监管能力和安全生产基础支撑。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提高车辆安全技术标准,提升交通参与者综合素质。到2030年,力争道路交通事故死伤比大幅下降。
(三)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加强全民健康与医学安全意识教育,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能力。建立健全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责任机制,到2030年,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体系,提高早期预防、及时发现、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和物资储备,强化应急演练,提升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进一步健全医疗急救体系,提高救治效率,最大限度降低事故伤亡率。
第六篇 发展健康产业
第十六章 优化多元办医格局
(一)优化社会办医政策环境。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激发社会办医潜力,大力发展紧缺型医疗服务业,形成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医格局。优化政策环境,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医疗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技术准入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有同等待遇。落实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审批、用地保障、财税金融、医师多点执业、药品采购、信息共享、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对出资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上下游产业链项目,优先按相关产业政策给予扶持。采取更加灵活的政策,加大分类指导和推进改革创新力度。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促进社会办医疗机构规范发展。
(二)提升社会办医发展水平。完善全市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及卫生资源配置标准,为社会力量举办高端医疗服务机构和特色专科医疗机构预留发展空间,严格控制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特需医疗服务。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养老、老年病、精神、儿童、护理、临终关怀等社会急需的健康服务机构、特需医疗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走专业化、高端化、精细化路子,重点发展专科医院和高端医疗,与公立医院实现优势互补、错位发展。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以出资新建、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引导社会办医向高水平、品牌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第十七章 推进健康服务新业态
制定实施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完善个性化、高端健康需求有效供给的市场机制,制定针对性的财税、金融、土地、人才等扶持政策,积极推进医疗与养老、旅游、互联网、体育健身、食品融合。发展健康体检、咨询服务业,建设一批连锁性医疗体检机构,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辅导机构。发展以母婴护理、家庭护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家庭服务业。推进养老养生与文化旅游融合,积极发展中医药养生旅游。依托优质旅游和医疗资源,推进健康医疗旅游发展。发展以药食同源为特色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保健食品和新产品,加快形成保健食品产业集群。
第十八章 加快发展医药产业
推动医药创新和转型升级,着力支持创新药物和中药研发生产。引导社会资本积极投入发展医药产业,支持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开发功效确切的保健康复器械产品,开发适合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的便携式、可穿戴设备。
第七篇 健全支撑体系
第十九章 加强人才科技支撑
(一)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完善医学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巩固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完善终身职业教育。加强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基层人员大轮训,全面深入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注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及实用性专业技术人才考核招聘。推进卫生管理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加大养老护理员、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等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加强专科医师培养。加强卫生高端人才培养使用,实施柔性引才机制,建立健全高端人才引进资金保障、岗位聘任、落户安置、随调随迁等优惠政策。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及紧缺人才激励机制,保障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合理工资水平,落实国家建立的乡镇工作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卫生行业特殊岗位津贴。探索高层次人才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积极探索医师自由执业,医师个体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或组建医生集团。进一步优化完善护理、助产、医疗辅助服务、医疗卫生技术等方面人员评价标准,建立分类评价制度。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到2030年,每千名居民配备健身运动指导员3名。
(二)推进健康科技创新驱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医学重点学科和临床重点专科等多层次的平台建设,发展妇科、儿科、心内等学科,形成3—5个豫北领先、省内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科。提升临床医学研究能力,重点开展重大疾病诊治技术研究。开展基于大数据的疾病防控体系和卫生应急技术研究。
第二十章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一)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加强政府各部门、各行业在健康领域的共同协作,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系统评估重大工程项目以及重大公共政策对健康的影响,健全监督和问责机制。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加强社会监督。
(二)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加强与省内外知名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机构、知名高校在科研、诊疗、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积极引进全国、全省领先水准的医院、管理公司和知名医学专家落户鹤壁。加强重大疾病、新发传染病防治等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参与援外医疗和紧急医学救援。扩大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以家庭为签约单元,从重点人群入手,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范围。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质量。推进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巩固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改革成果,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补助、改革支付方式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的补偿机制,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深化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改革,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持续推进高值医用耗材、诊断试剂的阳光采购。进一步规范药品使用行为,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医生进行公示,并建立约谈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基本医保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实行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为辅的复合型付费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加快推进医疗机构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完善政府主导、第三方参与、医院内部管理和社会监督为补充的综合监管长效机制。
(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健康相关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继续深化药品、医疗机构等审批改革,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行为。推进健康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环保、体育等健康领域监管创新,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简化健康服务业市场准入,落实民办非营利性机构与同行业公办机构的同等待遇。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为体育健身、健康旅游、保健养生、康复疗养等健康消费提供时间保障。加快健康服务行业诚信服务制度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在业内协调、行业发展、监测研究、标准制定、执业行为规范、行业信誉维护等方面的作用。发布健康消费警示,建立健康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信用信息平台。加强统计监测工作,建立健康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健全相关信息发布制度。
第二十一章 推进健康法制建设
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强化法治监督,健全依法决策的体制机制,把法治建设作为实现健康鹤壁目标的重要保障手段。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大气污染治理、食品药品监管、医疗纠纷处理等社会矛盾和问题。加强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环境保护等部门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制。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维护健康领域法律法规体系的协调性、一致性。
第二十二章 完善健康筹资机制
(一)加大政府与卫生与健康投入。进一步明确政府卫生与健康投入责任,根据事权和支出责任相一致的原则,合理划分各级财政的分担机制。明确政府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主体地位,健全政府健康投入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健康投入力度,履行政府保障基本健康服务需求的责任。健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偿机制。政府健康投入向重点人群和低收入群体倾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完善健康服务业融资渠道。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机制,由政府负责保障的健康服务类公共产品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逐步增加政府采购的类别和数量。鼓励社会团体、企业、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加大对健康投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健康服务业新体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健康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创新适合健康服务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为健康服务业融资进行担保。
第二十三章 加强健康信息化服务
(一)加强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建成市县两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全市人口,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残疾预防等业务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推进居民健康卡和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实现居民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一卡通。加强信息安全和患者隐私保护。实现区域信息平台、医疗卫生机构、垂直业务系统等健康数据互联互通,为远程医疗、医疗卫生机构间协作提供有力支持。
(二)构建“互联网+健康”服务新模式。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医疗等信息技术与健康服务的深度融合,引导健康服务新型业态有序发展。鼓励建立区域远程医疗业务平台,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推进医疗健康大数据的应用体系建设,强化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贯穿个人生命全周期的医疗健康大数据的分析应用。积极利用物联网、可穿戴设备等,探索健康服务新模式,强化预防、治疗、康复的精细服务和居民连续的健康信息管理业务协同。推进基因芯片与测序技术在遗传性疾病诊断、癌症早期诊断和疾病预防检测方面的应用,加强人口基因信息安全管理,推动精准医疗技术发展。积极开展疾病管理、居民健康管理等网络业务,推进网上预约、线上支付、在线随访、健康咨询和检查检验结果在线查询等服务。整合居民健康管理及医疗信息资源,开展居民医疗健康信息服务,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贯彻实施分级分类分域的数据应用政策规范,推进网络可信体系建设,注重内容安全、数据安全和技术安全,加强健康医疗数据安全保障和患者隐私保护。加强互联网健康服务监管。
第八篇 强化规划实施
第二十四章 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健康鹤壁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统筹推进全局性工作,定期研究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安排。各县区、各部门要将健康鹤壁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健康鹤壁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做好相关任务的落实工作。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
第二十五章 加强宣传倡导
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维护促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鹤壁建设的发展理念、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加强正面宣传、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对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鹤壁建设的普遍认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健康鹤壁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十六章 强化规划管理
制定健康鹤壁建设五年行动计划(规划)等政策文件,明确各个阶段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建立完善的健康领域统计体系,建立健全监测评价机制,对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评估,并将结果纳入市级责任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县区党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中,强化激励和问责。定期综合评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形势对健康鹤壁建设的影响,适时对目标和任务进行调整。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对各县区、各部门在实施规划中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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